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24日,蜀北街道组织全体领导、办事处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等70余人在益民街97号院内三楼人大会议室学习《条例》,蜀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范建春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条例》。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各级河长要自觉学习《条例》中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对《条例》的内容要有深刻的了解,能够结合相关河湖管理工作灵活运用。二是要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各级河长要依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积极履行自己的相关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河长制工作,不断提升我办河湖管理工作水平。三是要通过学习《条例》营造良好的河湖保护氛围。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在加强自身管理和保护意识的同时加大对河湖保护的宣传,增强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让河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出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 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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