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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地随房走” 鼓励用地下空间

发布时间:2018-03-21 20:45:29    来源:成都商报    浏览量:    作者: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五大行动”暨“中优”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成都市进一步疏解中部区域非核心功能高品质提升城市能级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针对疏解中存在的土地、财政、税收等关键问题,成都给出了14条具体引导政策,将重点支持“中优”区域棚户区改造、老旧院落改造、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等城市更新项目。

如何疏解?

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

  成都将通过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鼓励跨区域产业疏解、加快推进租赁集体土地开办市场企业的拆迁等措施。对按照“中优”区域规划和产业提档升级要求列入搬迁名单的外迁企业,成都将采取土地置换方式,由接纳地政府申请纳入市年度重点项目管理,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可在符合产业规划和准入条件的区域,以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供地。对投资强度达不到准入标准、不具备单独供地的搬迁企业,相关园区优先安排使用标准厂房。

  对实施跨区域搬迁的一般性制造业、商品市场、普通物流仓储等产业疏解企业,按照确定的搬迁时序、支持政策、补贴标准,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补贴。

如何提升?

少拆多改 鼓励使用地下空间

  此外,在“提升”方面,成都将坚持少拆多改,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地随房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土地使用权人发展新业态、鼓励使用地下空间、下放中心城区原工业园区外工业用地收储权等。

  支持“地随房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为主的片区整体改造项目,属地政府应确定项目改造范围,以公开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土地使用权类型和规划条件改变的,按照所在区域新规划条件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收入。

  对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公共设施以及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地块的地下空间,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开发利用——其中,对于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地块:属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用途的,按地表所在区域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25%确定;属于地下车库、公共配套设施、地下连通通道用途的,按地表所在区域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20%确定。

如何配套?

将建立成都发展基金城市更新子基金

  除了疏解和提升,《政策》中还提出了系列配套政策。

  成都将通过推进疏解承接地交通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创新财政支持城市更新方式、加大市级财政对都市功能优化区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搬迁企业的税收支持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增强“中优”区域财政金融服务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还将建立成都发展基金城市更新子基金,重点支持“中优”区域棚户区改造、老旧院落改造、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等城市更新项目。

  责任编辑:wycdqq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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