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典润民心守初心 法护营商促发展渠县司法局静边司法所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08 16:18:36    来源:渠县司法局静边司法所    浏览量:    作者: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宣传民法典,持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明确法律遵循,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7日,渠县司法局静边司法所开展“典进企业法护营商”法治宣讲活动,静边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网格员和综治中心等36名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负责人王国韬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并结合“典进企业法护营商”核心要求,详细剖析民法典中与民商事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深入解读相邻关系、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同时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可感的实际场景,帮助参加人员直观理解法治精神与条文内涵,切实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次活动在静边镇基层干部队伍中营造了“尊崇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活动要求,全体基层干部要发挥“学习一小片、带动一大片”的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提升普法积极性,切实把所学法律知识转化为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幸福感。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巴讯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302000188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南充市启源策划中心所有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四川省网络文化协会 四川省互联网违法 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