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

渠县四措并举 规范场镇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17 14:08:41    来源:巴蜀网    浏览量:    作者:渠县环治办李明锋 廖忠杰

  今年以来,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以“创文创城”为抓手,持续推进场镇治理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现已初见成效。

  创新管理模式,变行管为自治。以“创城工作”为载体,推行“党组织引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全县所涉场镇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积极推行由社区党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形式,通过“创城工作”规范场镇治理“金10条”决议内容并纳入场镇社区《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组居民自治主导作用,把党委政府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基层自治中实现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同时,在全县100多所中、小学校,以创建“最美学校”为契机,持续开展“创城小卫士”“小手拉大手”“文明劝导员”等活动,在场镇所涉村(社区)推行每月举办一次文明讲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示范引领,规范车辆停放。疏堵结合,在场镇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宝城、有庆等地街面和公路两侧,积极落实好门前“三包”,统一划定汽车停车位、摩托车停放区等标识标线,规范小型车辆、摩托车等车辆停放位置和方向,让车辆停放有位、市容整齐有序;客运车辆严禁随意停放,规定必须在指定地点和区域上下乘客;货运车辆上下货物,必须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小时段和路段并做到即停即走。统筹综合场镇执法力量设立场镇管理办公室,专人、专班规范场镇车辆通行、交通劝导、规范停车设置和违规交通处罚等疏堵结合措施,以点示范,带动全县各场镇所涉乡镇全域增设道路交通标志6380块,设立场镇道路禁停桩10390根,电子抓拍184套,有效纠治了车辆乱停乱放和交通拥堵等乱象。

  加大部门联动,发挥天眼作用。全县各乡镇结合场镇治理专班队伍,充分利用场镇“天眼”系统、雪亮工程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起场镇管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智慧监控体系,为管理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从而有效弥补监管中的盲区,实现全方位实时监控,做到管理智能化、标准化。

  改变执法方式,凸显以人为本。全县所涉场镇乡镇统筹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联合执法和社区网格管理的治理专班,组建以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及社会志愿者参与的义务志愿管理服务队,对场镇居民参与场镇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名通报批评,并坚持口头劝诫为主,处罚教育为辅,对不构成违章违法而违反《居民公约》所涉及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由社区进行锁车处理,组织其学习《居民公约》相关事项,并录制小视频上传居民微信群或其自愿爱心捐款20—100元后即“解锁”放行,做到了约束管理人性化。(供稿人:渠县环治办李明锋 廖忠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祥云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402000057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